劳派公告〔2023〕1号(补招)
根据《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劳务派遣管理办法》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,我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招聘要求
(一)岗位工作部门:
联合国“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”(简称“海洋十年”)海洋与气候协作中心(简称“协作中心”)。协作中心详情请见:
(二)岗位类别及招聘人数:
项目官员1名
(三)学历及学位:
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硕士及以上学位。
(四)年龄及专业要求:
海洋科学、大气科学、海洋事务、海洋政策、海洋法、国际关系及相近专业。
(五)业绩、资质要求:
(1) 为人诚恳、严谨、有责任心,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,出色的沟通与协调能力,以及优秀的多学科和多文化理解力;
(2) 对保护海洋、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展国际合作兴趣浓厚;
(3) 具有国际组织、国际项目管理等国际合作工作经验;
(4) 具备出色的英语口语及书面表达能力;
(5) 具备良好的信息综合与分析能力;
(6) 熟悉“海洋十年”框架者优先;
(六)岗位职责:
支持协作中心运行,协调、策划和组织“海洋十年”相关行动,增进与利益攸关方交流,推动各方积极参与“海洋十年”,促进“海洋十年”成果产出与应用,提高协作中心影响力。
(七)具体工作任务:
(1) 起草最佳实践报告、中心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;
(2) 筹办、推动和代表中心参加国内外会议和活动,撰写会议记录和报告;
(3) 策划、组织和推动实施相关项目;
(4) 完成中心主任和执行主任委派的其他工作。
(5)联络“海洋十年”行动、机构以及中心九游会j9官方登录的合作伙伴等单位;
(6)跟踪与分析“海洋十年”相关动态和重要资讯,撰写研究报告;
(7)组织制作中心宣传视频和宣传册等宣传材料,联络媒体;
(八)考核要求:
遵纪守法;工作态度端正,认真负责,积极主动;能够胜任所工作的岗位,完成协作中心委派的工作任务。
二、聘用方式及岗位待遇
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,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者签署1年的劳动合同(包括试用期)。
本次劳务派遣岗位试用期薪酬标准为1.44万元/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后薪酬标准为1.8万元-2.6万元/月,并享受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各类保险和公积金待遇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,我所有权予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。
三、招聘原则
公开招聘,择优录取。
四、应聘人员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热爱祖国和人民,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;
(二)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,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;
(三)尚未解除行政、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行政、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有犯罪记录及治安行政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正接受调查的人员,不接受应聘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方式及要求
1.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9日17:00前,将填好的《劳务派遣岗位报名应聘表》(见附件)、中英文版个人简历和求职信(包括应聘理由、岗位相关工作基础和工作计划等内容)、身份证、中英文论文及代表作,以及本硕博期间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(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)、获奖证书扫描件和工作履历方面的证明材料,以一个rar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。(rar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:应聘部门 岗位类别 姓名 手机号),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:dcc-occ@fio.org.cn,联系人:郭老师 电话:0532-88891760。
2.应聘人员收到邮件回复,视为报名成功。未收到邮件回复的,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或电话咨询。
(二)资格审查和面试
按照岗位招聘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,进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筛选审查,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程序,不符合条件的,不再另行通知。
(三)考察和体检
通过面试合格的人员,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根据1: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,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,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
(四)公示
根据面试、考察和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
(五)聘用
公示结束且无异议,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劳务派遣工作手续,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,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,应聘和聘用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、弄虚作假或违规等行为的,一经核实,立即取消应聘资格。对已聘用人员,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,且个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(二)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须保持预留电话畅通,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,影响招聘程序的,后果自负。
(三)未尽事宜或招聘工作安排另有变动,以电话通知为准。
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
2024年7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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